反垄断向民生下沉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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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披露的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加强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目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向社会公布了第一批集中查处的13个重大典型垄断案件。这些重大典型垄断案件,5个发生在药品领域,8个发生在公用事业及保险领域。主要原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主体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虽然反垄断的内容很广泛,特别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反垄断的任务更重、压力也更大。如果不及时采取反垄断措施,打击反垄断行为,不仅会对市场秩序产生极其不利影响,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还会对消费者、特别是普通消费者带来严重的利益损害,破坏市场公平正义。
而从此次市场监管总局专项执法的情况来看,把重点放在民生领域,可谓抓住了重点,体现了反垄断工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因为,从垄断行为的形成来看,市场自然形成的垄断,往往需要时间和供求关系的积累,一般情况下,不可能立即形成。而处理此类垄断行为,也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需要有足够的证据和事实。否则,很难对自然垄断行为实施处罚,也很难打破这样的垄断行为。
但是,一些依靠行政权力、市场主体勾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则比较好判断,也很容易发现证据,找到事实依据。因此,只要认真调查,就能很快将事实查清,把问题根源找出来,并对垄断行为实施查处。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13个重大典型垄断案例,看似做得很隐蔽,实际都没什么科技含量,也没多少隐蔽手段,有的则是明目张胆地实施垄断,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如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就要求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必须购买其销售的用热计量装置,否则不予供热验收。同时,对其供热范围的部分企事业单位由原来的按用热计量收费改成按面积收费,从而使相关企事业单位承担了更多经营成本。很显然,这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要知道,热能对于企业和居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在冬天,如果没有足够的热能供应,就会出现严重问题。可是,这家企业没有从企业和居民的利益出发,而是只考虑自身利益,做出了损害企业和居民利益的行为,当然需要查处。
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新的垄断行为,希望当地政府能够再引进一些新的热能供应企业,供企业和居民选择,形成有序竞争,避免这家热能供应企业任性而为,避免广大企业和居民利益受到损害。
而远大医药与武汉汇海达成并实施关于销售去甲肾上腺素原料药和肾上腺素原料药的垄断协议,直接导致相关制剂价格逐年上涨并时常短缺,影响患者正常用药,增加了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这样的相互勾结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显然也是打击的重点。因为,医药不仅涉及每位患者及其家庭的利益,也涉及政府利益,擅自推动药品价格上涨,会让医保支出也大量增加。如果不对这样的垄断行为实施查处,带来的危害是相当大的。特别是民生利益,会在这样的垄断行为下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国家医疗制度的优越必无法在患者身上体现,会让广大居民对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卫生体系产生质疑。
近年来,在如何关注民生、关心民生方面,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特别是疫情三年来,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资金层面,都给予民生最大力度的支持。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因为少数企业和单位的行为,对民生产生了不利影响,甚至损害民众利益,是不能容忍的,也是必须严厉打击的。如果在违法违规主体中,除企业之外,还有行政机关,就更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党内纪律,对当事人实施严厉处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在经济增长迫切需要消费支撑的大背景下,如果发现有影响消费需求、破坏消费市场秩序的行为,就必须严厉查处。而垄断行为,无疑是损害消费市场环境,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加大对民生领域垄断行为的调查、整治工作,就是对消费市场环境的保护,对消费需求秩序的保护,对消费促进经济增长作用的保护,必须做好做到位,做出成效来。反垄断向民生领域下沉,毫无疑问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意义和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