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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发生的很多事,与企业有关的事情,都跟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环境截然不同。
简单举个例子,大伯是于20世纪80年代参加工作的,当时跟不少人一样,因为所得工资不够家庭开销,做的工作没有出路,所以他在企业工作了一段时间后,便做了一个决定:只选择保留跟企业的劳动关系,过程中企业只需要给他交养老保险就可以,接着他就为了家庭重新外出工作赚钱养家。
在外开店的日子虽然苦,但赚得比当时在企业打工时要多,一切都是为了家庭和孩子。后来到90年代末那会儿,有些企业开始出现经济效益滑坡,无法给员工开工资等情况。当时很多员工因为拿不到多少工资,所以情绪开始出现问题。企业为了不让矛盾扩大,开始采用各种方式促使许多员工自愿下岗,以达到最后减员成功的目的,让企业自身减轻了不少负担。大伯也看到很多员工为了现实的经济情况被迫向企业妥协,但他为了之后的日子考虑,所以一直没有参与其中。
后来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企业效益也开始变好,算是成功避开了企业那次大减员。因为年限和钱交够了,所以可以顺利退休,而且能拿到的养老金也不算少,但大伯他实际才在之前那个企业上了十几年班,这是为什么呢?当时的社会情况是什么样的,真的就如大伯所说,可以拿到将近四千的养老金?
那么,28年不上班?60岁回原单位退休,工龄42年养老金3900元?是真的吗?
早在1990年代,部分国企曾发生过“下岗潮”的现象,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为了保证生存和发展,不得不将以往积存的富余人员分离出去。
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劳动者供大于求,一般来说主要集中在老工业基地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比如说东北三省,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煤炭、纺织、机械、军工等困难行业。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失业、下岗和内退之间的区别,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失业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其人事档案一般由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保管。
二是,下岗指的是劳动者并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其人事档案关系仍旧由原单位保存,虽然处于无业状态,但是用人单位一般会继续给予缴纳社会保险。
三是,内退一般指的是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经由劳动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并按照一定比例发放工资或生活费。
而关于下岗和内退,一般是针对国有企业,不过也有少部分民营企业也存在内退的现象,主要针对从事特殊工种、特殊岗位,旨在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企业制度。
其次,虽然说28年不上班的情况比较少见,但是受大环境的影响,90年代不少国企迎来“下岗潮”之际,绝大多数职工选择了解除劳动关系领取经济补偿,毕竟如果企业真的不存在了,对于职工来讲,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而对于部分职工选择与企业协商办理“停薪留职”,或者是“厂内待业”,亦或是“放长假”保留劳动关系,企业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虽然说有一定的风险,但是对于个人来说,这期间还是可以积极寻找新的就业岗位,或积极参加职业培训,为重新上岗创造条件。
相比较解除劳动关系获取经济补偿来说,“停薪留职”的方式更为冒险。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工龄42年,2023年达到60岁申请办理退休,那么该企业职工预计于1982年参加工作,1996年左右加入下岗职工的行列。
以山东省作为参考,山东省1997年12月22日发布《山东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根据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规定,自1998年起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这也就意味着1998年之前国企职工的连续工作,均可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而1998年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则为实际缴费年限。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该企业职工1982年参加工作,工作年限为42年,1998年之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对应视同缴费年限为16年,实际缴费年限为26年。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山东省198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97元,199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41元。
对应山东省198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约为66.41元,199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约为520.08元。
根据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规定山东省企业职工过渡性养老金按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4%。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发布的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7182.5元,对应可以享受的养老待遇包含:
一是基础养老金,该企业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约为3851.29元,该企业职工每月计发的基础养老金约为:(7182.5+3851.29)×0.5×42×1%=2317元。
二是过渡性养老金,该企业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约为3851.29元,该企业职工每月计发的过渡性养老金约为:3851.29×16×1.4%=863元。
三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考虑利息,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参考,对应平均缴费指数约为0.54,每月计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约为:7182.5×0.54×0.08×12×26÷139=696元。
以上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合计,该企业职工每月基本养老金计发的金额约为3976元。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况区别于社保挂靠,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和员工达成一致,并且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进而协商处理达到上述结果。
缴纳社保,双方必须建立真实的劳动关系,但是挂靠社保是伪造、虚构劳动关系,是弄虚作假,所以这是违法违规的。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如果国有企业职工90年代下岗潮与单位协商,停薪留职,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并且顺利办理退休,那么其养老待遇可能达到3900元。
总而言之,像这样长时间不工作的情况比较少见,下岗毕竟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产物,但是目前仍旧有不少企业是有类似于这样做法的情况,其中比较集中体现在内退制度上,保留其劳动关系,并按照一定比例计发工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直至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