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降房租就赔钱?多位房主遭遇平台方这样的奇葩要求!
近期,不少南京地区的观众拨打025-83195110新闻热线反映:他们以固定年限、固定租金把房子交给某租房平台,在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平台公司突然强制要求房主降房租,否则就要解除合同,并且要求房主赔平台公司的损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租房平台要求房主降租金
否则就要解约赔钱给平台
南京市民邹先生说,2019年8月他将自己位于江心洲的一套房产交给某租房平台,租金每个月3500元左右,并且以3%的幅度逐年递增,租期到2026年5月。租房平台重新装修布置后再通过平台租给其他人居住,租房平台每个季度和邹先生结算一次租金,可近期邹先生突然接到平台方的电话。
“6月3日应该是正常打款的日期,但是大概4月20日左右,托管部叫汪成鑫的托管员给我打电话,他说我们现在想跟你谈一个条件,你给我降价,我说降价怎么可能呢?”南京市民邹先生说。
在邹先生和租房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沟通中,对方表示,公司因为疫情三年整体的经营情况不是很好,想打电话协商一下,后面的租金能不能适当调整。
租房平台工作人员:如果不行,公司就把房子提前还给你也可以的。
邹先生:提前还给我,你该赔偿我损失。
租房平台工作人员:我给你两个月的违约金,但是公司在你家还有剩余三年的折旧,公司要收回。
邹先生说,平台软件显示自己的房子里从来就没有断过租客,三个房间都是租满的,租房平台经营不好的理由根本不成立。而且这家租房平台要求他把房租下调30%,实在让他难以接受。可如果按照租房平台的说法解除合同,自己即使拿回来两个月的房租赔偿,至少还要倒赔给租房平台一万多元的所谓装修损失。平台方之所以这么硬气,仅仅是因为当初签订的租房合同上有这样一个条款: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装修及新配置设施的损失费。
“无论哪一方提出解约,都要赔偿他的装修,包括家具投入的折旧费。在合同期限之内,我提出来解约,我赔他是天经地义的,他平台提出来也叫我赔偿他的损失,我认为这个是非常不合理不公平的。”邹先生说。
邹先生了解到,近期在南京地区和他遭遇同样情况的人还有很多,仅仅这一个微信群里就有七十多个。群里的孙女士说,她在天景山小区有一套房子,从2018年开始交给了这个租房平台,租期5年,租金月付。
“以前租金每个月也都是按时打的,我们也没有任何的赶他走之类的违约行为,只是他在4月中旬的时候打了个电话过来说,要求降租,而且他那个降租的范围是不在合理范围的,因为天景山这边,中套的话要租到两千七八每月,他立马就砍到了1700元每月,不同意降价他就说要解约,他单方面解约,解约的后果,他要求我们赔付装修折旧费,说扣除我们的房租以外,装修折旧费我还要赔他1万多元。”南京市民孙女士说。
租房平台工作人员:这个房子如果租金这一块调整不了,也没关系,能理解,那咱就不谈调租金的事情,就谈解约的事,15个工作日不给你打款。
孙女士:你现在是怎么说,现在要我们干嘛?你不打款不就是强制性的解约?
租房平台工作人员:解约,装修还要留给你。
孙女士:这不是我造成的呀,这是你们造成的。
租房平台工作人员:那这样,你不认可的话,那我把装修全部拆走,我赔你两个月违约金。
孙女士:那怎么可能呢?那你帮我恢复原状,你们合同上面不是写的吗?恢复原状。
按照孙女士的理解,既然是租房平台提出解约,平台方应当根据合同结清水电费、赔偿她两个月租金,然后把房间恢复成原始状态还给她,而合同中所谓提前解除合同必须要房东赔偿装修损失的条款,本身就有问题。
孙女士: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这是霸王条款,如果5年合同之内我们赶你走,我们或者有任何的违约行为,这笔装修费我们承担,但是我们现在没有这种行为,是平台方你们单方面违约。
记者:这个条款当时你签合同的时候没看到吗?
孙女士:不是没看到,签合同平台员工也说了,他说的是我们房主违约的情况下,我们要付这个钱,他没有说他。
南京市民陆女士说,2018年她把自己一套房子交给了这家租房平台,租期8年,起始租金3500元一个月,每年房租涨价3%,到今年已经涨到月租金3900多元,但是近期平台突然打电话给她,声称公司经济效益不行,要求把房租降到3000元一个月。
“查到我的房子在疫情期间一直是有租客的,中间换过一次租客,是无缝对接的,平台从2月份就开始跟我讲降租了,但是5月7日开始没有付房租。我跟他在商讨这个违约不违约的事情时,他就这么跟我讲:超过15天我没有付房租就算违约了,你就去法院起诉我吧。”南京市民陆女士说。
“现在平台要跟你解约了,公司现在给的装修折旧费需要收回,违约金赔你两个月房租,房租给你结清,这就是解约的条件。”租房平台工作人员和陆女士电话沟通中说。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有房主在2021年的时候就已经在这个租房平台的要求下每个月降了两百多元的租金,可近期又再次收到降租要求。
“当时不是正好2021年也有疫情吗,平台就以疫情的原因让我强行降租,不降的话就对我们说要赔钱,要赔装修费。当时才租两三年吧,我要赔剩余几年的装修费、折旧费还蛮贵的,而且那时候我们也不着急用这个房,我当时就稀里糊涂答应他了。最近他就跟我们说再次降租,不降的话就解约,他解约我还要赔他钱,总共算下来我还要赔他1万多。”浦女士说。
租房平台:
是小范围问题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
租房平台自己和房主设定的固定租金,租期内自己又要求降价,降价不成的情况下自己提出解约,为什么还要房主赔偿装修损失呢?
6月5日,记者找到了这家租房平台,工作人员以并非法务人员为由,没有对合同条款问题进行解释。但她表示,目前他们在南京地区持有6万间租赁房产、两三万户房主。确实存在上述要求降租的情况,但只是小范围的,如果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这个合同是老版的合同,是很多年前最早时候的收房,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可能当时协商和业主签了一个合同,现在的情况和以前不一样,有问题的是个别小范围,而且我们依合同解决,这肯定是合法,业主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的途径去协商,当然作为我们品牌方,我们觉得本着这个客户之间能协商沟通,咱能协商先协商,协商不成呢,如果大家最终走法律途径,那我们肯定按这样办。”南京某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
律师:
违约方要求守约方赔偿损失
涉嫌霸王条款
律师表示,在这家平台和房主的纠纷中,平台是明显的违约方,房主是明显的守约方,合同文本中关于合同提前解除、房主应支付平台损失费的条款明显是不公平的。
“因为这个合同是乙方单方面拟定的,又属于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内容如果是显失公平的话,可以要求申报这个条款是无效的。现在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这个平台方,他是违约方,现在违约方要求守约方支付违约方相应的损失,这到哪里法律都不会支持的,这也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波说。
既然事情并非个例,南京市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是不是也应该介入处理呢?对于此事,我们还会保持关注。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周会峰 章健
来源: 江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