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长江防总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鉴于当前防汛形势,根据《长江流域水旱灾害防御预案》,长江委决定自6月18日18时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按照《长江流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长江防总决定自6月18日18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同时,要求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广西、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长江委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防总、水利部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巡查防守,特别要重视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各项工作,全力做好应急抢险、转移安置、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6月16-17日,三峡区间、汉江中下游、长江中下游干流北部有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累计面雨量50-80毫米,汉江、清江、鄂东北诸河等支流来水相继增加。据水文气象预报,18日乌江上中游、长江中下游干流附近有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19-24日长江中下游干流及以南仍有持续性强降水,累计面雨量:湘江、信江、鄱阳湖区200毫米左右,修水、赣江、抚河、饶河150-200毫米,资水、洞庭湖区、长江下游100-150毫米;长江上游支流乌江,中下游支流清江、鄂东北诸河、洞庭湖水系、鄱阳湖水系、滁河、青弋江、水阳江将有明显涨水过程,部分支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局部强降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和中小河流较大洪水。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董思韵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笪曦
来源:作者: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