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一楼为什么还要交电梯费?”刚刚购买了一套现房的黄女士陷入了一场官司中,她因拒缴物业费中的电梯费而被物业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中,黄女士向法院提出了她的疑问——为什么自己住在一楼还要被物业收取电梯费?这明显不合理。
黄女士提到,自己买房本来就还考虑到了家中老人过来住的问题,出于方便老人出行的考虑,黄女士选择了这个高层住宅小区的一楼,这样老人就不必再等电梯了。黄女士表示自己以及家人以后都不会使用电梯,更不会造成电梯的损耗,因此物业让自己缴纳电梯费用的行为不合理。
但法院最后却判决物业胜诉,黄女士需要向小区物业结清此前所欠的电梯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法院的判决公正吗?
事实上,关于电梯住宅一楼居民是否应该缴纳电梯费的争论由来已久,人们至今也未能达成统一的意见。
在法律上,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小区居民对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的基础设施有使用的权利,也有与之对应的义务。业主不能以放弃相关权利的理由拒绝承担相应义务。
而电梯也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的基础设施,业主们将电梯平日的维护与管理的任务交给了小区物业,因此小区物业要求业主们支付相关的维护电梯正常运行的电梯费是合理的。
而黄女士也是小区的居民,即使家住一楼不使用电梯,按法律规定仍然要向物业支付电梯的管理与维护的费用。
而这个法律的规定实际上也考虑到了多种现实的情况。
首先,虽然住一楼的黄女士表示不会使用到电梯,但是在实际上的生活中,如果黄女士或者来她家的亲朋好友还是使用了电梯的话,是没有人能够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约束的。
再者,如果黄女士或者其家人平日有到顶楼晾晒衣物等需要而乘坐电梯,同样也会使用到电梯,但无人能监督。
如果家中老人结交到了楼上的邻居朋友,要上楼到朋友家作客的话,要让老人不使用电梯而爬楼梯吗?这显然不太人道,因此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还是会使用到电梯的。
其次,电梯算是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是否配备电梯也会影响到小区的整体房价。
如果黄女士以后有将房屋出租或者出售的打算,也会享受到配备电梯所带来的增益。
而电梯的日常维护状况也会对小区的房价有所影响,因此让住一楼的黄女士缴纳电梯费用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实际上,一楼用户使用电梯较少却要缴纳与所有业主同样额度的电梯费的规定也有其不合理之处。
按道理,一般情况下除了到顶层的需要之外,一楼业主基本上没有什么使用电梯的需要,需要到楼上邻居家串门的情况一般也不会天天都有。
因此一楼业主相对于其他楼层的业主实际上使用电梯的频率是较低的。同样正常使用对电梯造成的日常损耗也较少。因此一楼业主与所有楼层业主都缴纳相同的电梯费是不合理的。
同理,高层住户与中低层住户平日出行对电梯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损耗也不相同。高层住户平日里使用电梯,电梯需要运行达到的高度更高,按常理来说会对电梯造成更大的损耗。因此所有业主都缴纳额度相同的电梯费对于低层住户来说也同样不合理。
这样说来也许还会有人说:那家里住的人多的住户用电梯的次数更多,如果要公平那得让人数更多的住户缴纳更多的电梯费。
这样就会涉及到住户人数以及使用电梯频次的计算上,深究起来比较复杂,也难以统计。如果真要讲求使用电梯与缴纳电梯费用的绝对公平,那么深究起来可能就没完没了了。
如今要追求相对的在电梯的使用与电梯费缴纳上的公平,物业可以以住户所在楼层的高度为准进行分段收费。对于类似于1楼这种使用电梯频率较低的住户可以适当减免部分电梯费用。这样能达成相对合理与公平的收费。
本案中黄女士,认为自己不会使用电梯,更不会造成电梯的损耗,所以拒绝缴纳电梯费用,这种想法只是想当然,是错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缴纳电梯费用方面是有法律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由此可见,小区内不管是电梯还是其他公共设施都属于业主共同拥有的,所以对于电梯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等,不管是住在一楼还是楼顶的业主,都同样享有使用权,同时也有管理权。
住在一楼的用户不会因为个人不使用电梯,就降低电梯的管理成本,因此住在一楼的业主不得已自己不适用电梯而拒绝缴纳相关费用。所以本案黄女士应该补齐所有电梯欠款。
目前关于电梯费的收取我国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让各大物业自行制定收取电梯费的标准,难免会有的物业会制定出有失偏驳的收费标准,给小区居民带来困扰。因此在法律上,相关部门还应该出台一个标准或者制定相关的收费比例与范围来规范物业的收费。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