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林涛是山东济南人,年纪不大的他从事销售行业,时常需要出差, 辗转于各个城市之间。
每出差到一个城市,钟林涛都会去当地超市逛逛,除了买一些生活用品,还有一些其他原因。
在很久以前,钟林涛因为吃过假冒伪劣产品,胃部出现问题而住院治疗一周,后来他就对“假货”深恶痛绝。
每次逛超市,他都会有意无意浏览货架的商品,看有没有漏网之鱼,有时无功而返,有时收获颇丰。
这次事件发生在他去青岛出差之时,他按照以往的习惯,到当地一家连锁超市,在逛到酒品区时,他发现了“可疑物体。”
在酒品区货架上,琳琅满目,而进口红酒瓶上,却没有贴中文标签。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于是,钟林涛灵机一动,马上从货架上拿了12瓶红酒,共计2.016万,从刷卡、取货、结账、开发票,再到最后带着购买的红酒走出超市,全程用手机记录。
然后在第二天,他再次来到超市,说自己买了假酒,除了要退还他买酒花的2.016万,还要老板假一赔十,赔偿20.16万。
但是,超市老板觉得他这是在讹诈,是故意的,愿意退货退款,却不愿意假一赔十。
于是,不甘心就这样结束的钟林涛把超市老板告上法庭。
经过法院审理认为,红酒没有中文标签,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但原告购买红酒并未食用,之后起诉,且之前曾多次在其他法院提起类似索赔案件,因此认定钟某购买涉案红酒目的是为了营利,不属于消费者。
判决结果是:钟林涛是职业打假人,不是消费者,支持退款,但不支持假一赔十。
对于一审结果,钟林涛不服,于是提起上诉。
二审认为:职业打假人也算是消费者,支持退一赔一 ,责令商家赔偿20.16万。
这起案件传上网络后,网友议论纷纷,有的支持一审判决,有的支持二审判决。
支持一审判决的网友认为,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然后要求赔偿,这种行为就是敲诈勒索。
支持二审的网友则认为,如果不是商家自己的问题,给了职业打假人可乘之机,什么事都不会有。
1994年是职业打假人的元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其中有一条规定,如果买到假货,退一赔一。
打假界的鼻祖、当年22岁的王海乐横空出世,他仿佛看到商机,疯狂游走北京各商场,50天就获得了8000元的赔偿。
无门槛、高收益、来钱快,巨大的诱惑让职业打假队伍迅速壮大。
商家的违法行为,比如食品里有违法添加保健品宣传疗效,一些进口商品没中文标志、婴儿用品存在安全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逃不过职业打假人的眼睛。
那么,知假买假,到底是维权还是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