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沉淀资金大起底调查、优化营商环境审计等审计中发现,对暂存、暂付、应收款、应付款等款项管理不善,往来款长期挂账的现象普遍存在。长期挂账、逾期不清理等问题,不仅影响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还容易造成资金沉淀、债权灭失、资产流失,甚至不利于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债权债务数额大,挂账时间长。部分单位由于未定期开展往来账务核对和清理工作,加之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以及机构合并产生的并账等原因,导致部分往来款项账目混乱,历年形成的往来款挂账金额大,清理难度加大。二是往来款科目核算不规范。个别单位将应计入收入类科目的资金计入往来款核算,甚至将预算外收入,如专项补助、专项资金计入往来科目核算。还有部分支出通过往来科目挂账、冲账进行核算。隐藏了单位收支金额,造成收支不实、会计信息失真。三是部分单位存在个人借款、涉企质保金等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导致逾期未收、逾期未退等问题。四是部分单位存在历年形成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个人部分预扣款,未及时核算清理,长期挂账的问题。
根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往来款项管理的建议,首先是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规范往来款项管理。建立健全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往来款项台账管理制度、催收责任制度、往来款项核销制度,形成往来款核算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对往来款的全面清理和逐步消化历年形成的往来款项。单位应组织力量,全面清理债权债务,对清旧限新提出有效措施,并制定清理方案。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提升财务人员的责任感和法制观念。应严把往来款项规模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增强单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往来款项核算不清。
丨撰稿:云托娅
丨编辑:杨 玲
丨终审:范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