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热评:绝不容“大胃王”挑战赛死灰复燃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原创稿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暴饮暴食,当心涉嫌违法。近日,四川宜宾叙州区一餐饮店推出“挑战大胃王”竞赛活动,要求参与者在规定时间内食用108个抄手,按食用速度获得相应的奖励,并将视频发布至网络账号吸引客流。随后,叙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对该店立案调查。
暴饮暴食对人体的危害尽人皆知,但某些商家却热衷于以此作为招揽生意的幌子,所谓的“大胃王”挑战赛因此屡见不鲜。此类挑战赛大多都有时间限制,要求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吃完远远超出正常分量的食物。不仅于此,商家还会拍摄视频上传至自媒体账号,以参赛者狼吞虎咽的不雅吃相圈粉引流。更有甚者,某些鸡贼的商家还会要求参赛者签署免责声明,试图凭此规避可能出现的意外责任。
通过“大胃王”挑战赛,商家赚足了眼球,参赛者又赚到了什么呢?仅从实际开销的角度看,由于“大胃王”挑战赛大多规定获胜者免单,消费者如果最终胜出,看似就能“赚”到一顿免费的餐食。问题是,暴饮暴食带给身体的伤害,只能由消费者独自慢慢消化。至于失利者,不仅要为自己的身体埋单,还要为商家的餐食埋单,堪称“双输”。
在商家眼里,举办“大胃王”挑战赛无疑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无论参赛者是输是赢,他们实际上都扮演了“活广告”的角色。换句话说,无论商家将这种比赛宣传得多么天花乱坠,参赛者充其量不过是商家收割利益的“工具人”。
餐饮商家通过举办各种活动吸引顾客、提高知名度无可厚非,但是,无论什么样的营销活动,都必须恪守法律的底线。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餐饮商家利用消费者好奇、好胜的心理,以免单诱导消费者暴饮暴食,不仅是对他人身体健康的极端漠视,有违公序良俗;同时造成严重的食物浪费,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
近年来,以“大胃王”为噱头吸引客流、赚取流量的案例不在少数。尽管如此,仍有商家试图剑走偏锋。终结“大胃王”挑战赛的种种乱象,不仅需要监管部门及时制止、依法打击,而且有必要以案说法,提高商家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
制止餐饮浪费人人有责。对于消费者来说,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会理性消费、懂得爱惜和尊重自己的身体。对于网络平台来说,理应加强日常监管,不给“大胃王”挑战赛以可乘之机。对于网友来说,反手一个举报就是对“大胃王”挑战赛最好的表态。每个人都积极行动起来,铲除“大胃王”挑战赛的滋生土壤,才能彻底清除其死灰复燃的空间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