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适用行业和条件如图所示:
其中关于销售额的提示:
①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
②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或评估调整当期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③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具体的计算方法为:
例1:梅松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事现代服务,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政策,2022年6月税款所属期销项税额9500元,当期认证进项税额9000元,当期进项税额转出200元,假设上期留抵税额为0,期初加计抵减余额为0。
(1)税务处理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9000×10%=900元;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当期转出进项税额×10%
=200×10%=20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0+900-20=880(元);
本期纳税人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额为9500-9000十200=700元,因税款不能出现负数,所以880元加计抵减额中,本期可实际抵减额为700元,结转下期抵减额为180元,本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0。
(2)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7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7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
次月申报期实际缴纳税款时,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非计提的加计抵减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 贷:其他收益 700
一、提交声明(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综合信息报告”——点击“资格信息报告”模块下的“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点击并选择纳税人适用的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并提交即可。
(3)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提示!!!
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4)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二、加计抵减政策增值税申报标填写
纳税人在进行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 ,填写完 当期进项税 (表二)后,在表四中根据当期进项税额,计算相应的当期可加计抵减金额,并填写在“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本期发生额”。
如下图:
①某平面设计公司(系一般纳税人)符合进项税加计抵减的销售额比例条件。2023年2月该公司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发生进项税10万元,由于管理不善发生设计用具丢失,需作进项税转出1万元,则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 )万元。
该公司当期抵减前应纳增值税=300×6%-(10-1)=9(万元)。加计抵减额=(10-1)×5%=0.45(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9-0.45=8.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