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高平市政府官网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拟征收9 个乡镇(街道)共52个村范围内部分集体土地, 总面积136.9977公顷(约2054.97亩),主要用于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用地。
公告显示,为保障高平市建设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村(居)民知情权,根据相关要求,结合高平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征收部分集体土地,主要用于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用地。
拟征收土地范围为北城办、东城办、河西镇、神农镇、三甲镇、陈区镇、马村镇、建宁乡、寺庄镇9个乡镇(街道)共52个村范围内部分集体土地,具体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后,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及村(居)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参加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山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显示,高平市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平均标准为47511元/亩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