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来了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先行试点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失能老年人数量不断增长,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也逐步成为社会焦点。记者在10日上午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宿迁市自10月起先行开展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长护险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扩大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据了解,长护险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今年初,省政府将长护险制度全省全覆盖列为2023年度13类55件民生实事之一。
我市长护险制度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的原则;二是坚持独立运行,独立险种,独立设计,统筹推进的原则;三是坚持责任共担,多渠道筹资,合理划分筹资责任和保障责任的原则;四是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制度体系。
01
参保筹资标准
《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宿医保规〔2023〕1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时同步参加长护险。长护险基金通过个人缴纳、财政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等渠道按年度一次性筹集。职工年度筹集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20元,医保统筹基金划拨每人每年60元。鼓励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给予支持或捐助。
02
失能等级评估标准
《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宿医保规〔2023〕3号)中明确:我市长护成立失能评估专家委员会,建立评估专家库。按照“评估申请、受理审核、现场评估、结论公示、结论出具、结论送达、评估复核”等环节实施,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03
护理服务标准
《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待遇标准(试行)》(宿医保规〔2023〕5号)中规定我市设立四类服务方式:一是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接受护理服务;二是居家接受服务机构上门提供护理服务;三是居家接受定点服务机构和亲情护理相结合;四是居家接受亲情护理服务,规范护理标准,设定服务项目共三大类28项,其中基本生活照料服务14项、护理床位服务项目6项、医疗床位服务项目8项。基本满足失能人员护理服务需求。
04
待遇保障标准
《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待遇标准(试行)》(宿医保规〔2023〕5号)中明确基金制度标准,按照入住服务机构医疗床位接受护理服务50元/天结算;入住服务机构护理床位接受护理服务40元/天结算;居家接受服务机构上门提供服务30元/小时、月度限额900元结算;居家接受亲情护理服务20元/天结算;居家接受服务机构上门提供护理服务和亲情护理相结合,按照30元/小时、月度限额300元与服务机构结算,15元/天,月度限额450元与护理亲属结算。
05
管理体系标准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人保财险等10家商保公司组成我市长护险共保体,建立长护险服务中心,协助做好长护险各项具体事务。
目前,我市职工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申请长护险的待遇:
线下申请:
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可向各地长护险服务中心、承办机构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失能评估时需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和自评表、有效身份证件、真实有效的病例病史资料等。
线上申请:
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通过“宿心办APP”长护险专栏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按要求填写电子申请表,并上传真实有效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记者:黄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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